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强道路监控,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下列地点设置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特向社会予以公告:
固定式卡口设备
1、G344国道与衡阳路十字路口
2、G344国道与园林路十字路口
3、G344国道与人民路十字路口
4、G344国道与利农路十字路口
5、G344国道金湖大桥西偏泓路口
6、G344国道金湖大桥东偏泓路口
7、G344国道与发展大道十字路口
8、G344国道与荷花大道十字路口
9、G344国道与银涂镇人民路十字路口
10、金湖路与衡阳路十字路口
11、金湖路与利农路十字路口
12、金湖路与人民路十字路口
13、神华大道与园林路十字路口
14、神华大道与利农路十字路口
15、建设路与衡阳路十字路口
16、建设路与园林路十字路口
17、建设路与利农路十字路口
二、卡口型电子警察设备
1、S420省道与S247省道十字路口
2、G344国道与唐港接线十字路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