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促进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诚信履约,提高国有资金投资质量和效益,切实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起草了《金湖县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意见建议请回复如下联系方式,截止日期2021年9月1日。
联 系 人:郑 燕 联系电话:86850578
电子邮箱:824661927@qq.com
附件:金湖县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