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08年出台的《金湖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新修订的《金湖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
一、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与金湖县应急管理局联系。
三、联系方式:电话:86888790,邮箱:179370087@qq.com。
金湖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关于征求《金湖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