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8年出台的《金湖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金政发〔2018〕162号)已不能满足政策要求,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重新起草的《金湖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
一、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8个工作日。
二、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与金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投资创新科孙载仪联系。
三、联系方式:电话:86883084,邮箱:jghytzcxk@163.com。
金湖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金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