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在县工信局前期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修改,现将《金湖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9月13日之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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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金湖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12.doc
金湖县司法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