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规〔2021〕15号)等文件要求,金湖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金湖县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与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0517-86930017
反馈地址:金湖县黎城街道神华大道201号;
邮箱:jhgtgbk@126.com
附件:金湖县2023-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