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行政审批局服务开发企业发展八项措施(试行) 来源: 来源:代办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9-23 15:44 字体:[ ]


为认真贯彻“项目为王、环境是金”理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新精准服务模式,推动全县开发企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制定八项服务举措:

一是建立“双向机制”。即“一个开发企业+一位分管领导+一名代办专员”,建立双向沟通服务机制,做到分管领导每月现场调研一次,代办专员每周主动对接一次。

二是放宽“住所限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试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放宽住所限制,推行开发企业住所承诺制,开发企业集中注册不再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即可办理注册登记。

三是实施“备案改革”。将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立项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取消前置手续、纸质材料、窗口线下核准和出件,直接通过平台自主申报即可实现项目代码、项目信息合二为一,自行出证,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报即批”。

四是推行“全能核验”。中心城区(黎城、戴楼)以衡阳路为界,加上镇(街)共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配备一个专班,全面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施工、预售、消防、规划核实、竣工备案等全流程核验,为企业提供高效的集成服务。

五是开展“联合测绘”。将“规划竣工测绘、规划面积测量、市政附属竣工测量、绿化竣工测量、房产测绘(实测)、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测绘”等6项专项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围绕项目形成差异化分析报告,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

六是实施“提醒服务”。围绕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以“报规委会、施工许可、预售、规划核实”四个关键节点,建立事前提醒服务制度,主动对接企业,确保项目有效推进。

七是试行“豁免清单”。试行《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对部分工程、设施的建设和安装(如住宅小区内围墙、车棚、停车场、景观工程、临时出入口等),免于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纳入规划核实范围。

八是提供“商务服务”。发挥市民中心优势,为开发企业提供宣传推介、中介咨询、招标采购以及商务洽谈、房产展销、企业年会等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