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工程建设项目“中介联合体”征集公告 来源: 来源:代办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20 11:17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71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高效便捷的中介服务市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征集金湖县工程建设项目中介联合体。现公开招选中介机构入驻:

一、中介联合体范围

全国各地有意在金湖县开展中介服务业务,依法设立、具备专业资质(格)条件并能承担相应责任的中介机构,均可自愿申请组建中介联合体。

中介联合体是指拥有多个中介服务资格的中介机构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中介服务。本次征集的中介联合体采取以一个中介机构为牵头单位与建设单位直接对接,实现委托“一家”就能获得“一站式”服务。中介联合体在资质(格)许可范围内开展从业活动,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二、中介服务范围

本次征集涉及的中介服务范围包括工程项目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提供咨询评估类、勘察设计类、检验检测类、招标类、设计服务类。

1.咨询评估类。(1)工程预、结算编制(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工程预、结算审核(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工程跟踪审计(6)工程竣工决算(7)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8)项目申请报告(9)城乡规划编制(10)规划咨询(11)初步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1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报告(13)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14)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15)政府投资项目概算(16)资产评估(17)财务审计(18)土地、房地产评估(19)文物影响评价(2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21)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22)房地产估价(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24)交通影响评价报告(2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6)第三方节能评审(27)防洪评价报告(28)相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2. 勘察设计类。(29)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报告(30)图纸、投资预算书、工程设计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等施工图设计文件(31)综合测绘(含勘测定界、平面图测绘、不动产测绘等)

3. 检验检测类。(3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33)建设消防设施检测(34)建设工程检测(35)水利工程质量检测(36)雷电防护装置检测(37)房屋安全鉴定(3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39)人防设备检测(40)计量认证(41)人防工程设计审查(42)工程监理

4. 设计服务类。(43)工程设计图纸、投资概算书、工程设计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等(44)项目方案设计(堤防、河道现状图,标注相关活动作业范围)(45)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包括项目用地界限、填筑高程、总体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方案图)(46)项目建设方案设计(47)林业调查规划设计(48)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

5. 招标类。(49)政府采购代理(50)招标代理

三、资格要求

(一)已入驻淮安市网上中介超市。

(二)具有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内相关资质证书。

(三)相关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证书。

(四)近三年内无失信行为。

(五)牵头中介机构有为建设单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能力。

(六)入驻金湖县市民中心实体中介超市的优先考虑。

四、征集流程

(一)报名申请。中介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组建联合体,由牵头中介机构报名申请;

(二)组建联合体。原则上入驻淮安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都可作为牵头单位,其余的中介机构作为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不少于3家,须有能评、水土保持评价、防洪评价);

联合体牵头单位职责:

1、负责牵头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对接、指导建设单位网上填报信息;

2、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对接、报价、备案、跟踪,督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

3、汇总各成员单位的业务成果并上报网上办理平台;

4、定时向审批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

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

1、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项目的各项要求;

2、及时完成分配的任务并提交给牵头单位;

五、运行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依据自愿原则,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采用均价比选、随机抽取、直接选取等方式选取能满足项目需求的中介联合体。

中介联合体应严格依法依规,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承接并完成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报名,至5月20 日公布第一轮符合要求的中介联合体名单。

2、各牵头单位将资格审查文件邮寄或现场送达金湖县市民中心二楼金湖县项目代办服务中心10号窗口。

3、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表;

(2)联合体协议书;

(3)营业执照(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

(4)附有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的授权委托书;

(5)提供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

(6)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打印的企业信用;

(7)开展相关中介业务的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成果报告)。

以上3-7项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它为原件,全部密封装订。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7-86800991

联系人:左贵清15394626598;张泽雨15301404595

地址:江苏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金湖县市民中心二楼中庭项目代办服务中心10号窗口

附件1:工程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docx

附件2:“中介联合体”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docx

附件5:“中介联合体”基本情况表.docx

金湖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