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四联合”工作的意见 来源: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16 11:26 字体:[ ]

金湖县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发﹝2015﹞166号

县政府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四联合”

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投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破解行政审批时间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等“一长四多”问题,大力推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促进行政审批整体提质增效,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现就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四联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事项能合尽合、流程能简尽简、时限能短尽短、材料能少尽少、收费能低尽低”的原则,推动审批模式由串联向并联转变,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构建“联合评审、联合踏勘(测试)、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的“四联合”工作机制。

二、实施范围

投资建设项目在前期立项、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中涉及的项目评审、现场踏勘(测试)、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适用“四联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整合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建立项目预审制度。建立企业投资项目预审和前期辅导机制,在项目准备立项前,组织各有关部门对项目整体进行预评,通过预评后项目方可开展“四联合”工作。二是整合归并审批环节。将各部门和单位在项目建设各阶段涉及的评审、踏勘(测试)、图审和验收等事项中能够整合归并的环节尽可能整合归并,能够同步进行的尽可能同步进行,再造审批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实现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模式。三是合理压减审批时限。各环节审批时限要尽量压缩,力争控制在法律规定的最少期限内,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资建设单位自行准备申报材料、调整完善方案、委托中介服务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二)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一窗受理。由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勘验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四联合”业务咨询和受理,列出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进一步减少不必要或重复提供的申报材料。集中办理。对于受理的“四联合”事项,由联合评审勘验中心采取“车间流水线”方式,向各相关部门进行交办或组织集中会办,并通过网络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推进机制。统一审批。各部门分头协同审查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勘验服务中心,由中心窗口统一发放至申请单位。

(三)规范涉审中介行为。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立的中介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要严格按照限定范围实施,并进一步缩减办理时限。企业有权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行政机关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中介机构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免费提供服务。行政机关依法依规负责组织或委托开展评审的,要采用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按照“谁设立、谁付费”的原则,由政府部门承担评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对环评、安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事项实行最高限价;对稳评、防洪评价等无收费依据的事项,原则上不向企业收费,由设定部门负责;对各类保证金如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国家有规定的按现有标准减半收取。大力精简合并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探索实行“一窗收费”。

四、保障机制

一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四联合”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各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凝聚改革共识,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新模式。县审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四联合”落地见效。县政务办负责牵头“四联合”具体实施,打通“最后一公里”。县发改委、住建局、人防办、气象局、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水务局、公安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改革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载体配套,筑牢平台支撑。建立完善“1+4+4”制度体系,即一个“四联合”工作意见,加联合评审、联合踏勘(测试)、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四个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四联合”总体要求、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县政务办要加强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勘验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确保该中心能够承担“四联合”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实现一窗对外。同时,要加快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网上平台建设,实现网上申请、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等功能一体化。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确保落地生根。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四联合”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重点突破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有序落实。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要把“四联合”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早见成效。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