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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0-01-08 08:49 来源: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 ]

(2020年1月7日金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金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文武所作的《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为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和金湖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