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扫黑除恶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9-11-02 11:17 来源:金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 字体:[ ]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金湖县从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系统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无黑县”创建,扫黑除恶取得丰硕战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截至10月底,我县共摧毁黑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抓获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75人,破获涉恶案件95起;查封、冻结涉案资产总价值1.37亿元。

1.侦破杨某霞恶势力团伙。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以杨某霞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语言威胁、泼漆喷字、送花圈、制造交通事故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垄断金湖砌砖市场,逐取非法利益。此案于2018年12月由金湖县人民法院审结,8人被判决有期徒刑,冻结账户11个,冻结资金1万余元,查封房产4套。

2.侦破滕某恶势力团伙。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以滕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等方式,后实施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此案于2019年10月由金湖县人民法院审结,10人被判决有期徒刑,冻结账户6个,冻结资金1万余元,查封房产2套。

3.侦破王某东恶势力团伙。以王某东为首的犯罪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到期罚息等手段,非法累高被害人债务,后通过暴力、软暴力的手段讨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套路贷”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共抓获涉案人员13人,查明各类案件30起,查封轿车9辆、房产26套。目前,此案正在办理。

4.侦破华某成恶势力团伙。以华某成为首的犯罪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到期罚息等手段,非法累高被害人债务,后通过暴力、软暴力的手段讨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套路贷”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共抓获涉案人员6人,查明各类案件10起,查扣冻结资金100万,查封轿车2辆、房产13套。目前,此案正在办理。

5.侦破李某峰、严某恶势力团伙。两个案件均在我市其他县区办理。

下一步,全县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并举,在深挖根治、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推进源头治理,下大力气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金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