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一降一升” 发布日期:2019-09-10 09:51 来源:淮安日报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姚永宁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合法权益,金湖县2018年在全市率先建立了镇(街)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采取“三举措”实现了土地流转纠纷“一降一升”,即:纠纷发生率逐年下降,调处成功率逐年上升。

健全组织网络。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派出所、国土分局、民政、村建等职能单位成立了镇(街)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各司法所所长兼任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法律顾问为调解组织成员。

建立工作机制。各职能单位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咨询、合同管理等制度;司法所利用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橱窗、法治文艺宣传队等载体,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各镇(街)将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作为日常排查的重点内容,并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作用,依法化解纠纷。

加强考核监督。将各村(居)土地流转纠纷化解工作纳入镇(街)目标考核内容。同时,聘请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监督区域内土地流转工作,压降因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和因经济利益驱动毁约等因素而导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