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金湖县 | 信箱名称 | 领导信箱、镇(街道)和部门信箱 | |||
9月份来信总数 | 35 | 回复总数 | 29 | 回复率 | 82.86% | |
具体情况 | 类别 | 来信数 | 回复数 | 回复率 | ||
咨询类 | 19 | 18 | 94.74% | |||
投诉类 | 9 | 7 | 77.78% | |||
建议类 | 6 | 4 | 66.67% | |||
举报类 | 1 | 0 | 0 | |||
其他 | 0 | 0 | / | |||
典型案例介绍 反应情况:尊敬的金湖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领导,我父亲孙仁付于2017年10月30日与金南镇时墩村委会签订了为期六年【两个三年】的土地流转协议书。我父亲今年9月27日在金湖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申办家庭农场时遇到了申办难的问题。原因是我父亲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是在金湖县黎城镇九里村,而种植的田地在金湖县金南镇。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是否可以用金湖县黎城镇九里村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去申办家庭农场? 处理、答复结果:我局已收到政府平台关于家庭农场住所证明的咨询邮件,因为该经营者与金南镇时墩村签订了为期6年的土地流转协议,办理家庭农场的实际经营地点在金南镇,而不是户口所在地黎城镇九里村,所以需带住所证明到金南镇人民政府盖章。办理家庭农场需准备如下申请材料:经营者一寸照片1张,经营者身份证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流转协议,经营地房产证或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的住所证明。城郊分局工作人员已经将相关办理流程及材料清楚地一次性告知对方,请经营者按照上述流程准备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