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金湖县 | 信箱名称 | 领导信箱、镇(街道)和部门信箱 | |||
11月份来信总数 | 16 | 回复总数 | 16 | 回复率 | 100% | |
具体情况 | 类别 | 来信数 | 回复数 | 回复率 | ||
咨询类 | 6 | 6 | 100% | |||
投诉类 | 5 | 5 | 100% | |||
建议类 | 4 | 4 | 100% | |||
举报类 | 0 | 0 | / | |||
其他 | 1 | 1 | 100% | |||
典型案例介绍 反应情况:尊敬的领导,金湖的鞭炮是不分场合,惊天动地,这一现象破坏了文明城市的形象。这一陋习导致光污染,声污染,空气污染,环境污染,噪声污染,还有无处不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周围的一些城市都已经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以旅游发展打造的城市,应该尽早禁止烟花爆竹的燃放,减少对空气、环境的污染,降低安全隐患,希望金湖旅游城市能早日全面禁燃,真正的成为一个蓝天碧水的旅游城市! 处理、答复结果:王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县公安局正负责牵头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方案。目前 ,县公安局以2018年12月淮安市政府发布的《通告》为参考,已到宝应县等周边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地区开展调研,初步划定金湖城区黎东河以西、环城西路以东、金宝南线以北、三河大堤以南为禁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于6月4日委托金湖论坛拟就禁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开展网上问卷调查。下一步,县公安局将综合各方意见制定我县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通告,已报县政府待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