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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金湖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6-25
文  号 主题分类 义务教育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金湖县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字体:[ ]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政府资助

1. 申请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 政策

资助平均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低保、建档立卡家庭的儿童每人每年1200元,资助覆盖面为在园儿童12%。

二、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社会资助

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

1. 申请对象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2. 政策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1. 申请对象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2. 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为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三、生活补助

1. 申请对象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家庭经济困学生。

2. 政策

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其中低保、建档立卡家庭小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覆盖面为在校生10%。生活补助主要用于改善学生伙食营养。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一、免除学杂费

1. 申请对象

低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

2. 政策

全面免除普通高中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扶贫手册》学生学杂费。

二、国家助学金

1. 申请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2. 政策

资助覆盖面为在校生1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低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

三、校内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四、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

1. 申请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包括艺术类表演专业)和非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

2. 政策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包括艺术类表演专业)和非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收取的学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国家助学金

1. 申请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在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以及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政策

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资助比例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的在校生的12%确定。

三、顶岗实习

1. 申请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

2. 政策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校内资助

1. 申请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 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社会资助

1. 申请对象

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政策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一、一次性资助

1. 申请对象

当年考入公办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政策

对当年考入公办本、专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1. 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有贷款需求的当年考入高等学校和在校的大学生及研究生。

2.政策

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年可贷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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