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信访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1-11-30 09:28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字体:[ ]

县信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国家、省级、市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县委、县政府参考。

(三)督促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向镇(街道)和部门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指导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办理申请县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我县群众进京、赴省、去市上访相关工作。应急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以上访为由的聚集。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要信访问题。(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参与起草、修改本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信访工作的考核。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预警研判机制,负责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信访系统教育培训,指导全县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八)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事项。

(十)承担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科员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党群、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信访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起草信访政策文件及其他综合性业务文稿。承担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接受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承办对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组织信访工作考核。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应急保障相关协调工作。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工作,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办信科(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受理办理信访人给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县信访局及其负责人的来信。受理办理国家、省级和市级领导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的群众来信事项。及时筛选重要来信信息报送领导阅示。负责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全县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负责网上信访工作,办理“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网上来信。及时筛选重要网上来信报送领导阅示。负责重要网上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上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全县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收集、筛选、整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建议,汇总分析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重要建议,跟踪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建议事项办理情况。负责接听办理群众来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电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县群众来电信访事项办理工作。

(三)接访科(督查科)。负责接待县内外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访。办理国家、省级、市级领导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的群众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县集体上访和重大、异常来访突发事件。及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上报本地集体上访的动态。负责群众上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情况通报。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以上访为由的聚集。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县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统一协调驻京、驻省、驻市信访工作力量,做好我县进京赴省去市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协调处置群众进京赴省去市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配合处理在京在宁在淮信访异常、突发事件,维护我县群众进京赴省去市上访秩序。及时反映群众进京赴省去市上访的重要情况。负责驻京驻省驻市信访工作的衔接和信息沟通等。督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国家信访局、省政府信访局、市政府信访局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在督查督办信访案件中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联络工作,统筹信访督查工作。提出对镇(街道)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办理申请县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8 名。设局长1 名,副局长3 名,信访督查专员1 名;科长(主任)3 名。

办公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建设路118号

办公时间:春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秋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17-86890560

负责人:徐剑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