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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湖县“十四五”期间镇(街道)志编纂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28 15:00 来源:互联网信息中心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县镇(街道)志编纂工作,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镇村志编纂文化工程的通知》(苏政传发〔2022〕60号)精神和淮安市关于镇(街道)志编纂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面启动镇(街道)志编纂工作,“十四五”期间实现镇(街道)志编纂全覆盖。同时,选择1-2个特色名村或经济强村试点村志编纂工作。

三、编纂要求

1.观点正确。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密、涉外与民族宗教等政策规定。

2.体例严谨。采用纲目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做到分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清晰,符合志书体例。

3.体裁得当。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生不立传。

4.资料翔实。志书内容要真实全面系统,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体现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史实数据准确无误。

5.行文规范。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做到文风朴实,用语准确,行文简洁、流畅,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记述。

6.篇幅合理。镇(街道)志版面字数以30万字左右为宜,图表120幅左右;村志版面字数以20万字左右为宜,图表50幅左右。

7.断限要求。上限溯源,依事物发端而定,不做硬性规定;下限以2022年为宜。

四、方法步骤

1.成立机构。各镇(街道)要及时成立镇(街道)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建编写班子。(完成时间:2022年8月底前)

2.拟定纲目。各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自身特色,结合地域特点,拟定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志书纲目。(完成时间:2022年9月底前)

3.收集资料。资料收集必须做到全面、系统、准确、翔实。(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前)

4.组织编写。既要注意遵循志书编纂的有关规范,又要注重篇目设置、记述内容的地方性。(完成时间:2023年3月-2024年2月)

5.征求意见。将初稿有关内容打印成册分送相关部门(单位)、老领导(老干部)和被征集资料当事人进行审阅。(完成时间:2024年3-4月)

6.志稿初审。由编纂所在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完成时间:2024年5-6月)

7.志稿复审。各镇(街道)根据初审意见,进行志稿修改、补充、完善后,将纸质文本报送县志办进行复审。(完成时间:2024年7-9月)

8.志稿终审。各镇(街道)根据复审意见,进一步进行志稿修改补充,再次将纸质文本报送县志办,由县志办提请市志办进行终审。(完成时间:2024年10-12月)

9.志稿验收。各镇(街道)根据终审意见,进行修改并完善定稿,将纸质文本报送县志办,由县志办提请市志办进行验收。(完成时间:2025年1-3月)

10.志稿出版。志稿通过验收后,按验收反馈意见加以修改完善方可印刷出版,公开发行。(完成时间:2025年10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