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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申报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20 14:39 来源:互联网信息中心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金湖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金政规〔202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助推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特、做精做新,结合实际制定《金湖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申报细则》,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管理原则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绩效优先、强化监督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申报细则》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明确奖补对象的适用范围。第二部分主要对《金湖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中涉及奖补项目类别7条,涉及子项目25条明确了相关部门评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县统计局负责新进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名单的奖励;县工信局负责推动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升智改数转水平、企业技术中心、行业领军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绿色工厂、绿色标杆企业、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等奖励;县科技局负责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奖励;县市监局负责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等奖励,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投入、质量信用企业等奖励;县发改委负责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信用管理示范等奖励;县人社局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奖励;县水务局负责企业首次获评节水型认证的奖励,通过复审的奖励,企业未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县级节水型认证但已开展水平衡测试并通过验收的奖励。第三部分主要明确申报项目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申报指南、申报程序、项目确定以及公示与拨付。第四部分主要是要求各单位加大政策宣传,严格审核把关,压实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依法接受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