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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2023年度考核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4/04/03    来源:人社局互联网信息中心    字号:[ ]

关联阅读:淮安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2023年度考核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04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3〕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淮安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2023年度考核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适用于我市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对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履行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参保人满意度调查及绩效评价等纳入综合考核管理。

(二)考核原则和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指标评估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三)考核程序。按照自评、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

(四)考核结果利用。按年度核定的各协议机构工伤保险基金结付费用的5%作为考核款,在年终结算时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结付。

(五)考核责任。明确各协议机构的考核责任及未按规定配合的处理办法。

(六)考核工作安排。成立考核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