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发展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按照县政府202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安排,金湖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自2026年9月8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止,征求意见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金湖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刘琳;联系电话:0517-86800816;邮箱:307582252@qq.com。
反馈地址:金湖县市民中心(园林南路288号)三楼中庭南区(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特此公告。
附件1: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